【来源:四川新闻网】

公务员衣着无小事
浙江省交通厅最近发布行为规范,规定男同志不得留胡须、女同志不穿暴露装。之前,国内有些地方也陆续发布了类似的着装规范,如北京市海淀区规定凡披头散发、穿吊带连衣裙、赤脚上班的公务员都将被禁止进入办公区域。比内地与国际社会更早接轨的香港,去年7月也向全体公务员发出“合宜的办公室衣着”指引。公职人员穿什么上班是个问题,但如何订立公务员的穿衣指引,似乎更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新闻线索:“赤脚大仙”别进政府机关
“凡穿拖鞋、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 ”6月26日起,乌鲁木齐市(以下简称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贴出一则通知…… [详细]
评论:别拿公务员着装要求忽悠咱老百姓
遭遇门卫挡驾的杨女士无法理解,她说:“凉拖、吊带到处都流行,我是去办事,你管我穿什么?”乌市天山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吕基业认为,对政府办公人员严格要求固然好,但如因“不符合要求”而让老百姓重新着装后来办事,似乎有些不符合情理…… [详细]
另类声音:想到区政府门前卖袜子
现在天气热了,不穿袜子的人满大街都是。可是对不起,根据这个规定,“光脚穿凉鞋”是不让进入政府大门的,人家保安已经堵住六位“光脚”女性了。何况,诸如“奇装异服、衣冠不整”之类的标准,本来就难确定,又怎会不引发争议? [详细]
上世纪初期,我国有过本土的职业装——男子穿中山装(稍前为长袍马褂),女子穿旗袍。如今中山装已被西服“攻陷”,仅在一些标新立异的艺术家身上看到“古风遗迹”。旗袍仍是职业装,但似乎已被餐厅咨客和酒店服务员“垄断”为制服,不少女士想买件特别的旗袍,明明很喜欢也怕穿出来被人以为是餐厅工作人员而作罢。我国曾一度流行穿绿军装,男女皆可,如今则进入百花齐放的时代,人们喜欢怎样穿都可以,甚至连场合与职业都不顾。我国现代社会素来对职业装束指引欠奉,政府机关出台一个公务员衣着规范恰是时候,但为使有关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在订立时是否可适当参考海外的此类规范指引呢?
笔者将浙江和香港两个规范研究了一下,发现两地在语言风格上有个明显的区别:浙江“版本”通篇几乎是说“不”的“禁令”,如上班时间不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带未成年子女在办公楼内嬉戏;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膊或只穿背心,不留胡须;女同志不穿露背装等过于暴露的服装……香港的则有破有立——既列明公务员衣着应整齐得体,应配合场合;也规定男职员上班时不应穿拖鞋、凉鞋、背心;女士也不应穿拖鞋。香港的“合宜的办公室衣着”指引还以例子指导公务员的着装,出席重要或正式会议、正式招待会时,男士应穿西装、戴领带或结领结,女士需穿外套配裙或西裤。
订立公务员的着装指引,是因为公务员衣着“无小事”。公务员衣着该怎么穿?除了穿制服的某些公职外,恐怕很难以一个标准来统一。对于市民而言,我们希望的就是公务员穿着应整齐得体,给人正面专业形象,至于何谓“整齐得体”,这也是各花入各眼,说法不一。笔者曾经与一位研究公共行政的教授讨论公务员穿着的问题,他分析道,时装风格变化万千,单纯用“不”来堵是不切实际的,与其一味地以“不”来否定某种衣着风格,不如订立个规矩来树立正确的衣着规范。
说到底,公务员衣着规范是公务员职业礼仪内容的一部分,公务员着装、发型、微笑、办公环境、个人卫生习惯等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规范,不应该只是以“不”来约束,让公务员们从心底里明白“该怎么穿、该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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