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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9所高校的“自考班”被撤销


[ 2006-07-30 14:09:33 ]

 

普通高校办“自考班”不再存在,办学许可证本月底前集中销毁

  本报讯(记者 王国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撤销了西北大学等19所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详见附表一)。自此,这类机构已被全部撤销,今后不再存在。 此外,15所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也被撤销。

  各校要处理好撤销后的工作

  据了解,2004年春季,省教育厅曾下发通知,要求我省各普通高校从当年起停止招收自考生,妥善安排在校自考生的学习和生活,待这些学生按原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学校终止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根据以上情况,省教育厅决定撤销西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等19所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下简称辅导中心)。各校要处理好撤销所属辅导中心的善后工作,于2006年4月底前将已撤销的辅导中心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各种印章送交省教育厅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集中销毁。

  据省教育厅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维民介绍,这类普通高校举办的辅导中心一直在陆续撤销,这次撤销的19所也是目前仅存的19所。也就是说,今后我省将不再存在由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

  撤销15所“不过关”民办教育机构

  日前,省教育厅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和清理工作中核查到,陕西工业专修学院等6所教育机构(详见附表二)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设置条件。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撤销这6所教育机构。此外,西安爱德科技培训学院等9所民办学校(详见附表三)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不能按批准的办学类型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省教育厅决定予以撤销。

  近期,省教育厅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清理比较集中。据李维民介绍,在去年对民办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又按照相应的设置标准对各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了检查。目前各校即将开始招生筹备工作,现在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今秋肯定不能招生,因此近期正是撤销学校的“最佳时期”。

  附表一:撤销的19所普通高校举办的辅导中心名单

   

  附表二:撤销的6所民办教育机构名单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