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职业教育

中韩程序员软件师互认资格


[ 2006-07-31 00:30:05 ]

  日前,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与韩国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就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与韩国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标准签署了相互认证的协议。

  今后,凡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程序员、软件设计师这2个级别考试的人员,其资质在韩国同样被认可。

  这是继与日本在信息技术领域实现5个级别的考试标准互认后,中国又与韩国实现了2个级别的考试标准互认。

  

  今后,实现相互认证的国家以及考试级别还会不断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