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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筹划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

[ 2006-07-02 17:42:08 ]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听到有人抱怨说拿到了一笔外块,但在扣税后,就感觉少了一大笔钱。因此,如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怎样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退税政策取消后,眼看着一笔笔税金从自己的口袋里流出去难免有一点心疼。那么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呢?

  所谓的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项目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按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纳税筹划就是日常所说的合理避税或节税。对于个人来说,就是指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对纳税地位进行低位选择,从而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更具体地说,个人在纳税前,经过一些人为的调整,从某一具体的税法规定管辖或所在的税收管辖地区,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另一税法规定管辖或其他的税收管辖地区,以减轻税收负担。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因为它是一个分项目的所得税制,所以对于不同收入形式的个人所得税它又不同的筹划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是个人所得税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取得工资、薪金的收入者来讲,企业所支付工资、薪金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这部分收入是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即根据月收入水平的不同课税也不同。

  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负,但是,工薪是根据月实际收入来确定的,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依据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是:将工资发放量尽量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可以采取推延或提前的方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纳税人通过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务报酬收入等。

  一。分摊收入的税收筹划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工资、薪金所得较多则会适用较高的税率,这时如果采用分摊筹划法,则可能使职工获得更多的实际收益,带来更好的效果。

  [案例1]

  王先生月收入12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公司准备发3000元年终奖金。

  方案一:王先生在12月份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金,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15%-速算扣除数=(1200+3000-800)×15%-125=385(元)

  第二年1月份应纳所得税额=(总收入-扣除费用)×15%-速算扣除数=(1200-800)×15%-125=35(元)

  两月合计纳税=385+35=420(元)

  方案二:王先生将3000元奖金分别在12月份和次年1月各领一半,则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税额=(1200+1 500-800)×10%-25=165(元)

  次年1月份与上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相同。

  两月合计纳税=165+165=330(元)

  由此可见,分摊收入可以降低税率档次,为王先生多带来实际收益90元(420-330)。

  [案例2]

  某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企业,该企业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其一年中只有4个月生产。期煎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元/月。

  ①若按其企业实际情况,则在生产4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000-800)×10%-25=95(元)

  4个月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5×4=380(元)

  ②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8000元(2000元×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也照发工资,每月发放2000÷12=666.67<800(当地准予扣除费用标准),则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出,将收入分摊到生产与非生产月份,使每月收入相对均衡,使职工消费水平提高。正是因为这样,国家才规定:季节性生产企业的职工工资应分摊到各月计算。

  一般来说,分摊收入的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奖金的分摊筹划(案例1)。

  (2)工资的分摊筹划。有些单位的工资发放是根据其经营绩效进行的,因而在某些经营变化较大的企业里,职工的工资不均匀。这时如果职工和单位进行一定的协调,将工资的发放相对平均化,则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3)利用政策的筹划

  一种是特殊行业的纳税政策,如案例2,为了照顾某些受季节或产量等方面因素影响的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行业,对于其职工工资收入波动幅度大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政策,对于这些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征收。属于该行业的职工就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收入平均化,相应减少应缴税额。

  另一种是实行年薪制的纳税政策。对于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这种企业的职工不要忘了利用该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