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从9月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而且,纳税人提出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一律要由市地税局审批。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不可抗力导致较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者是在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资金不足的,都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不过,如果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没有被税务机关批准,那么,从应缴税款期限的第二天起,纳税人就要缴相应的滞纳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