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对彩电界盛行的“平板电视不包含在‘三包’规定中”的提法予以猛烈抨击,并指出,彩电厂家各自对平板电视作出的保修承诺如果低于“三包”,必须以“三包”规定为准。
一直以来,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的售后服务都是由厂家说了算,而厂家的依据便是1995年8月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其中规定了彩电、黑白电视享受“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的售后服务期限,由于等离子、液晶等平板电视属于后来的新兴产品,平板电视并不被包含在“三包”规定中。
武高汉表示:“既然叫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就表明它是电视机,那就要按‘三包’规定执行。”
“一个屏幕坏了需要一万多元钱的维修费,一个零件坏了要花一千多元钱的维修费,如果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它们是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但从行业角度来讲,这使众多的消费者打消或推迟购买平板电视的想法。因此,制定等于或者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规定,是对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推动。”武高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