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合肥、太原市工商局暂扣的圣象地板产品今天全面解封。此间,圣象提供了大量E0作为健康标准标识的证据。从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了解到的信息证实:E0已被认定为公或显著位置刊登了题为“E0标志岂容独占”的激昂之音,声讨柯诺打着法律幌子,实为窃取公共利益的投机行为。在各界人士反对柯诺公司独占E0商标公权标志的口诛笔伐中,柯诺公司的这轮所谓的维权行动不得不暂时收场,抛出一篇“感谢圣象支持E0作为商标”的文章。文中还不忘断章取义地强调,圣象也曾将E0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据了解,实际情况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的是圣象申请注册的 “圣象出品”的商标,相关注册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商标的文字主题与说明文字是“圣象出品”,图上注明的也是国际至高健康标准,是作为企业执行标准的标志进行使用的;所谓的加注TM的标志即便注册下来也是圣象出品,根本不是E0商标,有本质的不同;更关键的是,从动机上看,圣象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申请了这个“圣象出品”的商标注册,从未以此要挟其他企业或意欲独占这一资源。柯诺公司对刚购买来的商标尚未真正实质性拥有权利时就以此对其他企业进行要挟的行为,实在不可恭维。
2005年11月,柯诺公司湖南分支机构向圣象当地分支机构送达了关于停止E0商标侵权的律师函,圣象集团当即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对柯诺公司提起了圣象E0级标识不对其构成侵权的法律起诉,并已得到法院的受理。与此同时,圣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柯诺公司侵犯圣象集团商标著作权为由对其正式提起法律诉讼。
面对这一出出柯诺导演的闹剧,不禁联想到他的总裁彭鸿斌先生,这位以地板之父、地板行业第一人、圣象创始人等一系列名头相冠的企业负责人的经营思路,大家甚至在怀疑:彭鸿斌总裁是在经营商标还是在经营地板?他的企业是在靠跟人打官司赢钱获利还是靠经营地板来获利?他们企业的策划人员、研发人员是靠自己的产品和市场推广来实现市场销售还是仅会靠剽窃别人的著作权成果、别人的产品名称来生存?我们大家似乎仍然看不懂彭鸿斌总裁深奥的经营哲学。我们只知道今天柯诺麾下的某某地板销售仍处于初级状态。至于各级网络的盈利水平更不可想象。一个建立在剽窃基础上的市场推广,一个建立在没有销售和利润支撑的销售和服务体系如何能做好他的产品和服务?又怎么对消费者负责!
正当大家对上述柯诺公司的种种喋喋不休时,让人更为大跌眼镜的事情又发生了。12月2日,圣象再度隆重推出年底圣象健康合家欢活动后的几天,柯诺公司的所谓新市场推广活动即跟随而来,他们的活动主题竟然也是“健康合家欢”。难道在彭总领导下的柯诺真的策划不出别的什么新鲜的?!
大家想奉劝彭鸿斌总裁及其领导下的经营团队珍惜自己、珍惜各级销售网络的感受,尽快走上规规矩矩正常的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