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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爱人(三)


[ 2006-07-19 06:41:46 ]

  算了算了,别在这里假惺惺的,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别找什么借口。我有什么资格不要你去,我是你什么人啊,我们上过床吗,好像没有吧,就是上过也不敢啊,要是和你上过床的你都听,我看十个厉志也分身无术吧,对不对啊?

  马晓晓“怦”地一声放下电话,一脚踢开脚边的京巴狗,坐在沙发上喘了一阵粗气,伸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说,老秦吗,我啊,在哪里呀,开会吗,忙啊,那算了吧,哟,方不方便呀,讨厌,行啊,格兰云天是吧,半小时后我准到,就这样了,啊,我马上来。

  厉志听着电话里嗡嗡的回声,愣了一阵,放下电话,爬起来洗脸漱口。也难怪马晓晓生气,上个礼拜是赵越要开什么鸟笔会,跑去凑凑热闹,弄了一个大大的失望回来;这个礼拜又被临时通知,说在深圳的同学要聚一聚。两个聚会倒过来,他倒可以推掉赵越的笔会,反正那东东他从来不感兴趣,但同学聚会却没法推。好多年不见了,这些鸟人现在混得怎么样了,当年读书时那几朵班花校花现在是花还是草?这些都充满悬念。

  如果性和婚姻没有捆绑在一起,他早把马晓晓弄上床了。还是原始社会好啊,就像《榴莲飘飘》里唱的那样: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人们光着屁股跑……。那时候性就是性,还没有套上婚姻这个枷锁。当婚姻成了性的交换品后,性的原初意义就被人们扭曲了,它的乐趣和奥妙也荡然无存。老总把马晓晓介绍给他认识时,那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分明是把她的终身托付给他了,他还敢轻举妄动吗?一旦上了她的床,就再也下不来了。其实如果他想结婚的话,马晓晓钓于礼貌要多和她说上几句,但转向她的男人明显比其他女同学的多。徐平敲了敲桌子,大声说,各位,今天我徐平算是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把王晴请来了,这可是一慰很多人的相思之苦哇。校花名叫王晴,徐平这么一说,校花就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盯了几个女同学一眼。徐平又说,可你们这么多人围着王晴,她也应付不过来,你们也得讲个公德心吧,讲究个先来后到。王晴笑骂,徐平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徐平说,我倒没把你看成什么人,可有的人却总在梦中把你看成什么什么人了,厉志,对不对呀?厉志笑说,我怎么知道。一个同学说,说你呢,厉志,你的春梦里王晴出现过几次啊,为她换了几条内裤?

  读书的时候,厉志有一段时间对校花很是来电。那时候校花还没有发育成校花,顶多只能算是校草,不知厉志怎地慧眼识“花”,穷追猛打,弄得校花上学害怕,周末回家、上学宁愿绕路走,也不从他家门前经过了。那时候厉志脸上长了一大堆疙疙瘩瘩的粉刺,看起来挺吓人,不像别的同学脸上那样光洁。同学们说这小子发育得早,我们还在看女同学脸红时,他就学会手淫了。

  发育得早的厉志其实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王晴后来会成为校花,只是在那物质匮乏的时代,能够作性幻想对象的实在少之又少,她每周都从他家门前经过,性幻想对象自然就锁定了她。她不从他家门前经过后,他悄悄跑到她家里,趴在后面的窗户偷看她换衣服。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天气太热,校花回家时衣服全湿透了,就脱光了身子,里里外外都换。厉志控制不住自己,把手伸进裤裆里,禁不住叫了起来,校花听见一声拉长了的怪叫,还夹杂着喘气声,扭头看见窗外有个人头,一声尖叫。厉志吓得腿都软了,迈不开脚步,想跑都跑不了。校花的父亲听见女儿叫声可怖,冲进房里,校花说不出话来,只把手指着窗外。父亲跑到房屋后面,将厉志捉了个现行。

  回来后厉志给父亲一顿饱打,请了一周的假没去上学。好在两家父母都认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没有张扬开来,校花父亲把厉志送回去后,只叫父亲好好管教管教,没有大动干戈。家里的房子墙壁是薄薄的一层板壁,竹条夹成的,糊了一层泥巴,这边轻轻咳声嗽那边都能听见。邻居从父亲打儿子的训子词里听出一点苗头,加上天长日久的种种珠丝马迹,终于拼出了事件的完整面貌,渐渐传了出去。

  后来王晴发育成了校花,大概是由于厉志看了她的身体,她对厉志有种异样的亲近感。谁她都可以不理,但只要厉志叫她,做什么事都愿意,包括给厉志洗衣服、抄作业、打饭。同学们说早知如此自己应该先剥光她的衣服把她看了,他们都认为厉志这下有戏了。谁知道一直到毕业,他们的关系都还是那样子,不咸不淡。后来校花嫁给邻镇一个书记家的公子,丈夫在父亲的提携下,也当了干部,在镇委里面混了一个小官做。

  这顿饭吃下来,十四个人里放倒了九个,男男女女都有。大家都已年近三十,最小的也已二十四五了,已婚的、未婚的、有恋人的、无恋人的,都经历了一些人、事,把世态人情看得比原来透了,少了些扭捏作态。又喝醉了酒,把持不住,说话就大胆起来。而醉酒后说的话仿佛买的联程机票,事后不再确定的话,可以不作数的。一个人哭了起来,引来一片唏嘘。

  只有校花比较寂寞,没有男人为她哭。高处不胜寒啊!徐平在心里叹息,人们都以为校花早被别人摘了,自己努力也是白搭,大家都这样想,就形成了一个非军事区。

  聚会结束后,同学们各自散了。醉了酒的同学开了房,说好当晚还要再好好聊一聊的,过后却打电话说明天要上班,先走了。如果一个同学先走,那么过不久另一个异性同学也先走了。没有多少人结伴同行,几个从广州、东莞、惠州、珠海等地来的在校时埋头学习的好学生独自一人回去了。徐平说,别看他们现在人模人样的,走不到半里地,就要打电话约会了,咦,王晴呢?

  王晴大大方方地和厉志一起走的。她丈夫家有个亲戚住在桃源居,她就住在她家。他们一路上聊着天,在西乡换乘548A,进了南头关,车停下来等客,王晴如梦初醒,问厉志这是到哪了,还有多久才到宝安?厉志说,宝安早过了,去我家坐坐吧,快十年没见了吧?王晴说,也行,还没见过嫂夫人呢,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厉志说,她还在娘家呢。王晴说,她娘家在哪儿?厉志笑笑说,我也不知道。

  那晚厉志有些感动,他甚至想如果坐在身上的这个女子还没结婚的话,他愿意娶她为妻。沙发垫掉到了地上,厉志想把它捡起来垫在身后,被王晴阻止了。王晴把他的脑袋轻轻地放在沙发靠背上,乳房贴上了他的脸上。她像一摊水,将他全部淹没。恍惚中厉志回到了十年来那个夏天的黄昏,一个半大男孩躲在一间农舍的后窗下,地里的黄豆已经结果,毛茸茸的豆荚发出一阵阵带着腥味的清香,阴沟里的蚊子出来了,嗡嗡地在男孩的身边飞来飞去。屋里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胸前开着一对花蕾,没有开灯,夕阳从正门窗户射进来,在女孩身上涂上一层金黄。男孩甚至可以看见女孩身上滚动的颗颗汗珠,他的头有些昏眩,脑袋一下子胀得很大,像要爆裂开来,身子不是自己的了,全身发抖,牙齿格格打战,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男孩的眼前开满了一粒粒金黄色的星星,他在这片耀眼的金星里晕了过去。

  他们裸着身子抱了许久,王晴用乳房在他脸上蹭来蹭去。厉志没有说话,他有种想哭的冲动,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过这么美好的感觉,以前的种种快感,原来只是纯粹生理性的,就像人饿了想吃饭一样,和今天比起来判若云泥。王晴哭了,说,厉志,要是我们真结婚了,你说还能有这么好的感觉吗?厉志说,不知道。王晴说,我也不知道。

  第三次结束后,王晴说,你比徐平强多了。厉志说,你和他做过?王晴说,不是,是他趁我睡着了干的,事后跪在地上哭着求我原谅,哭了半夜,你怎么啦,厉志?厉志觉得一阵空虚从脚底袭上来,慢慢地侵占了全身,像冬天里赤着脚站在地上一样。王晴哭着说,原谅我,厉志,我后来想又能怎么样呢,告他,谁能说得清楚?再说大家都是同学,撕破了脸,传回家去都不好。

  王晴赤着身子找出纸笔,写下一个号码,说,我在东莞找到一份工作了,这是我的公司的电话号码,你要是还想找我,就打这个电话。厉志接过纸条,放在桌上。他再也没有找过王晴。后来听人说王晴离婚了,得知这个消息后,厉志犹豫了许久。多年前的那个傍晚,不久前的那个晚上,许许多多的事情一齐涌上心头。这时候,马晓晓正缠得厉志头疼,他想,要是找个人结婚,王晴也许比马晓晓好,可马晓晓似乎也不错。到底谁更适合自己呢?

  徐平失业后找到厉志,说要进他们公司,笔试面试都过关了,求厉志在人事主管面前讲几句好话,因为竞争激烈,考试过关也不一定能被聘用。厉志不动声色,跟老总说他认识这个徐平,业务能力还可以,就是没有定性,最高纪录一年跳了八家公司。老总说,那他的忠诚度成问题嘛!

  徐平到底没能进厉志那家公司。

  马晓晓左手拇指有一层薄薄的茧,这是她长期发短信磨出来的。她每个月为移动贡献的短信费就有一百多元。有一天她看见周杰伦在电视里伸出一根超长的手指,一副很Cool的样子说“我的地盘听我的”,不知道哪根神经被触动了,立马跑去买回一套动感地带卡。自己换了后,她热心鼓动朋友、同事也换成移动手机,最好也是动感地带,弄得他们一度疑心她在外面兼了一份工,干起了移动的兼职营销员。其实她是为自己的荷包着想。换成动感地带后,她倾力追捧它推出的每一项业务:移动QQ、飞常男女、天气预报、彩铃、GPRS……。

  最初她用月租20元那种,不到十五号,赠送的300条短信就用完了;于是又换成月租30元的,500条短信勉强能支撑到二十多号,月底还没到就闹起了饥荒。再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她开始控制自己的左手,尽量不让它发痒。

  用左手在手机上打字是她在长期的实战中摸索出来的最佳选择。除非左撇子,一般人惯用右手,因此左右手分工极不合理,右手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吃饭、拿东西、握手、甚至打人、搽屁股,都是右手干的。左手资源闲置,是个极大的浪费,于是她就给它找份好差使。这样,吃饭、发短信可以两不误。她能趴在桌上,右手拿筷子往嘴里扒拉饭粒,眼睛盯着手机,左手拇指飞快地打字,平均速度一分钟35个字。

  马晓晓记不清自己有多少通过手机聊天认识的朋友。绝大多数聊友聊了几次后,她就没有兴趣了。她有一个习惯,很注意对方发来的信息里有没有错别字。她固执地认为,信息里错别字太多的人,不够真诚,一般都是敷衍了事,他们的目的不在于聊天,而是想方设法勾引女孩子上床。看见手机收到的短消息连篇错别字,连标点符号都不打,她就有些生气,往往聊得好好的,立马就不回了。而这种人太多了,他们懒得往下翻找正确的字,而且说不定语文水平本身就只有小学肄业程度。她自己发出的信息,不允许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一个也不拉下,逢上打不出来的字,就换另一个输入法,直到找到正确的为止。因此,她的聊友虽多,但真正能聊到天长地久的,却没有几个。

  老秦算一个。他发短消息时,一个字,一个符号,都绝不马虎,认认真真地,一丝不苟得让马晓晓有些感动。认识老秦缘于一个美丽的错误。那个周日马晓晓百无聊赖,几乎所有能想到的附近的朋友都问过了,没有一个闲着没事干的,东莞、广州又太远,坐一趟车过去,累得什么情绪都没有了。于是她躺在床上聊飞常男女、移动QQ,忙得不亦乐乎,就这样认识了老秦。他用的昵称就是“老秦”,平实得像她后来见到的人一样。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老秦到底有多大,心想他大概和自己差不多吧,也是一个周末闲得没事做的小职员。老秦聊天的时候非常坦率,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妻子在德国,他一个人先回国,看看有没有机会发展。

  他们属于典型的慢热,半年后才见到第一面。老秦基本上不聊天的,那天闲下来,搬弄手机,无意中发出了信息,第一个回复的就是马晓晓,所以后来他常说自己和她有缘。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对于因缘有些在意。

  老秦比她大十多岁,人其实不老,但他喜欢人家叫他“老秦”。他的心态很年轻,马晓晓戏谑地说他“人老心不老”。来往几次后,马晓晓对老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老秦对她却不冷不热。勾起了马晓晓强烈的征服欲望,她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竟然征服不了一个正当壮年妻子又不在身边的男人。上了她的床后,马晓晓才明白,原来老秦是活脱脱的生活中的“费老”,对现在的年轻女孩有些恐惧,怕“麻烦”。他的妻子快回来了,害怕到时候甩不掉情人,后患无穷。“费老”开了房不敢上去,老秦却没坚定到这一步,一旦给他暗示不找“麻烦”后,他就放得很开了。

  老秦可爱的地方在于他不贪得无厌,如果马晓晓没有情绪,他便控制住自己,从不强求,也不扮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来逼迫马晓晓同意。也许是在德国生活得太久的缘故,他做什么事都很有条理,讲究规则,规则对他来说大于一切。就连在床上都是如此,有时马晓晓激情迸发,迫不及待要求进入,他却一定要有前戏,这虽让她常常感到恼火,却很受用。

  马晓晓离不开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她来说,老秦不仅是个表现很好的情人,还是长兄、父亲。许多人生经验是自己一步一步摸索出来的,到自己明白那些东西时,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年轻的时候也许有人教导过,但囿于经历、学识、表述水平等原因,被教导者对教导者的话不一定听得进去,所谓代沟就是这样产生的。老秦却有本事让马晓晓相信他说的话,而且这些经验用在生活和工作中真的很管用。不管受了什么委屈,她都能倾倒给他,仿佛他是个无所不容的垃圾桶。他静静地听她说完,然后说,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怎样看,怎样处理。他不强迫马晓晓同意他的观点,只是把这些观点和看法一一摆出来,让她自己去想、去琢磨。琢磨的结果,是马晓晓觉得他的看法和作法是正确的。

  老秦开了一间投资顾问公司。在厉志那里吃了闭门羹,马晓晓就想到了老秦,那里是她心情的避难所。马晓晓赶到后不久,他的会议就开完了。老秦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喝水,打开电视机看新闻频道,看到他那份从容、淡定,让马晓晓的心一下子平静下来,来时路上想好要说的委屈此刻都没有了。

  那晚老秦推掉了应酬,陪了马晓晓一晚。他很少主动约马晓晓,都是马晓晓约他,但只要和马晓晓在一起,他都尽量推掉应酬陪她。马晓晓觉得和他在一起,就像他喜欢的茶,不浓烈,有股幽幽淡淡的香味,持续时间很长,不用心体会不出来,但只要体会出来,就觉得沁人心脾。老秦不喜欢咖啡,也不喜欢烧得半熟的牛排,除非应酬客户,他很少喝咖啡,吃西餐;平时他只喝茶,吃中国菜,粤菜、川菜、鲁菜等八大菜系的菜都吃过了,最喜欢的还是粤菜,这种清淡的菜最合他的口味,虽然他并不是广东人。

  老秦带着她七拐八弯,在一条巷子里找到一家精致的粤菜馆。老秦说我们喝粥吧,马晓晓点了点头。菜馆老板是个潮州人,戴了一副厚厚的眼镜,据他说他原来在汕头一所中学教书,后来辞了职来深圳开了这家菜馆。马晓晓想不出开菜馆和教书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样东西怎么集中在他身上的。老板说他做的菜是潮州菜,老秦说潮州菜也是粤菜,老板一脸谦和的笑,说粤菜其实指的是广州菜,潮州菜和它不一样的。

  这顿粥喝了一百多块。马晓晓说,喝点粥这么贵?老秦说粥倒不贵,那几样小菜贵。老秦一手抓住方向盘,一手抚着她的头发,说,这才叫品味,在不起眼的地方花一般人觉得冤枉的钱,在大多数人认为普通平常的东西里吃出一种味儿来。

  那只手慢慢伸进了马晓晓的衣服,在里面摸挲起来,掌心盖住乳头,来回轻揉。马晓晓舒服得直哼哼,转过身子,示意老秦解掉胸罩扣子。老秦把车停在路边,拍拍她的后背,叫她站起来,然后自己坐上了副座,把她拉坐在身上,撩起她的短裙。马晓晓喘息着自己脱掉了上衣。当这个雪白的胴体在他身上使劲地起坐扭动时,老秦觉得,什么前生,什么后世,都是一剂麻醉药,只有今生的快乐,才是实实在在的。

  7

  沈大明说,女人最讨厌的是“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最喜欢的是“三要”男人:我要、我再要、我还要。赵越你又想吃羊肉,又怕惹一身骚,世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好处都让你给占光了,总得留点空间给别人嘛。要学厉志,不屈不挠,不达目的誓不收兵。

  厉志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对侍者说,再来一杯,他买单。他指了指沈大明,侍者望着他。沈大明叫起来,我丢,厉爷爷你嘴下留情,这酒168块钱一杯,你喝了我两杯了。赵越哈哈直乐,说,三要男人嘛,这是“我还要”,你刚才不是说最喜欢吗?沈大明一边掏钱,一边嘀咕,我又不是女人,也不是GAY。

  付了钱,沈大明言归正传,说他要辞职了,去和他叔叔一起炒单。所谓炒单,就是开一家皮包公司,或者兼职做,在A公司接到订单后给B公司做,但A、B两家公司彼此之间不发生联系,只认识中间的炒家。沈大明的叔叔就是炒单发家的,后来自己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做一些来历不明的生意。沈大明说还是炒单,只不过租了一间写字楼,像模像样一点而已,就像站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变成酒店卖淫的三陪一样。厉志和他碰了一下杯,说,祝你以后赔得精光。

  赵越说,你千里迢迢把我叫到市里来就是说这个?沈大明笑,说我本来想叫厉志一起去你那里的,这鸟人不同意,只得把你叫来了,我知道你时间宝贵,可接见接见兄弟们的时间还是有吧?赵越说,这是接见吗,是朝见吧!厉志说,要是许玮叫你来市里,保证你立马打的过来,沈大明你说吧,你花了银子,肯定不会有好事关照我们。

  沈大明说,这下你真的说错了,是有好事关照你,深圳这几年的房地产发展很快,做的人发都发死了,我叔眼红,想朝这方面发展,他想搞一个房地产代理公司,做中小楼盘的营销策划,我去就是干这个的,以后接到这种活儿,还请兄弟们帮帮忙,厉志你策划,赵越做文案,至于报酬,亏不了你们。厉志说,你小子还没发财,口气倒像个老板了。

  从酒吧出来后,沈大明问赵越去哪里,先送他再送厉志。赵越说,我打个电话。说完走到一边打电话。沈大明说,肯定又是泡上哪个妞儿了,怕我们知道。厉志说,那妞儿我见过,确实鲜嫩。沈大明来了精神,要厉志详细说说。厉志说,告诉你那么多干什么?听多了你又睡不着了。赵越回来了,恹恹地说,送我回去吧。厉志说,我近一点,先送我回去。沈大明已经把车驶上了北环高速,说,你陪陪我嘛,等下我一个人回来,多寂寞。

  出了关,到了宿舍楼下,赵越却不上去了,拉着沈大明和厉志,说还要喝酒。厉志说,你以为我明天不上班啊。赵越说,明天星期天。沈大明说,厉志你喝高了,自己不花钱的酒拼命喝,报应了吧,连周六周日都不记得了。

  那晚赵越不像个男人,很没风度地流了泪。厉志说,赵越你这样子是越来越不想在江湖混了。赵越说,厉志,我想找个爱人了。厉志说,在深圳,你能找到吗?赵越说,我想我找到了。厉志说,许玮吧。赵越没有吭声。厉志说,祝你好运。

  赵越和许玮相识于故乡网的BBS上。许玮写了许多文字,都是自娱自乐,偶尔拿点出来贴在网上,从来没有向纸媒投过稿。他们认识后,赵越被许玮的文字征服了。读许玮的文字像有一只温暖的小手轻柔地抚摸阅读者的肚子,平和、写意,还带那么一点睿智,仿佛一个历经了许多世事和人情的老头儿坐在你对面和你讲他的故事一样,没有愤怒、叹息、懊悔,恩怨情仇,是非对错,都一笑而过了。那时赵越想她一定有点年纪和阅历了,不然写不出这些文字来。后来在摄像头里看到她是一位青春飞扬的女孩,顿时对她有了浓浓的兴趣。

  他向她要更多的作品看,许玮说,你去Blogchina吧,随后给了他一个ID。这是赵越第一次接触Blogger。有人说,中国未来最好的作家要去网络上找。当写作成为个人观察和表达我们这个世界的一扇窗户时,它就回归了它的本真。

  后来赵越向许玮约稿。许玮没有答应,实在给赵越逼不过了,就说,你去博客上找吧,找到你满意的就Down下来自己用,但稿费一定要给我。赵越故意说,你又不缺这俩钱。许玮说,性质不同,既是我写的稿费我一定要,但是叫我为稿费写我又实在写不出来。

  半年后他们顺理成章地见了一面,然后又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许玮顺理成章地把他带回了她租住的家。她和另一位女同事合租一套两居室,属于自己的那间卧室放了一台电脑、一个书柜和一个衣橱,梳妆台放在窗下。赵越看见她的书橱里放着王家卫、候孝贤、布努艾尔的大碟,和昆德拉、卡尔维诺、张爱玲的小说。赵越只读过昆德拉和张爱玲的小说,看过王家卫的电影,其他几位素未谋面。张氏小说里他认为最好的是《怨女》,而不是一般张迷倾心的《倾城之恋》,也不是《怨女》改写的《金锁记》。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找到知己——许玮也持这个看法。她觉得《倾城之恋》只不过是琼瑶的祖师而已,或者说是一高级琼瑶;《金锁记》比《怨女》更迎合大众口味,曹七巧少了银娣那股戾气,多了点柔情,差点又成了一高级琼瑶。

  许玮那天晚上其实在家,开着台灯倚在床上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赵越打电话来时,她推辞了,说自己在姐姐家里,晚上回不来。她觉得她和赵越已经走得太远了,赵越对她愈来愈依恋,长此下去,她想都不敢想。她只当赵越是情人,比普通朋友更进一步的情人。但绝不能上床。她对上床有种根深蒂固的恐惧,觉得那是一件很肮脏龌龊的事。性是婚姻的要件,因此她从来没想过结婚。想到要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做那种事,她就恶心,胃里翻江倒海般地难受。

  《今生今世》许玮愈看愈心惊。余光中说它“文笔轻灵圆润,用字遣词别具韵味”。许玮一路看来却只看见了胡兰成的轻薄负幸。胡兰成在上海和张爱玲签约结婚,去了武汉,又和周训德同居,逃难到温州娶了范秀美,跑到日本勾引了有夫之妇日本女人一枝,离开后又和佘爱珍同居了。她正为张爱玲不值,赵越的电话就打来了。不知为什么,她想都没想,就说自己不在家。

  第二天上班,许玮觉得有些心神不宁,她在心底说我这是怎么啦?面对电脑坐了许久,屏幕上还是一片空白,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她不停地起身喝水,上了好几趟厕所。当她再一次坐在电脑前时,突然明白自己遗忘了一件事,应该打个电话。摁下那一串熟悉的数字时,她如解脱般地浑身发软,跌坐在椅子上。

  赵越回来后,一个同事说刚才有人打电话找过他。他随口问对方是谁,同事说不知道,她听说你不在后就挂掉了。他没有再追问下去。每天都有不少电话,许多都是作者打来问稿件处理情况,请赵老师“指教指教”的;或者问某篇文章的作者的联络方式——对于这种人,他得提高警惕,以防作者被骚扰,最好的办法就是说作者失去联系了。如果是朋友,知道他不在编辑部后,肯定打他手机了。

  他不知道许玮打他办公室的电话其实心里非常矛盾:如果赵越在,那就是命中注定,她将会全线崩溃了;如果他不在,那也是天意,她还有战略空间,还有回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