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30日),“口述实录”本已截稿,可上午10:02的一封 E - mail ( shtimes 2002@ 163. com )却引起了冬尔的注意———“我20岁了,可是我经历的却远远不止同龄人那么简单,相信吗?我要做父亲了。我没有快乐,也没有感觉,我都快麻木了……”冬尔马上拨通了来信者留下的手机,他叫麦仔,他说他更愿意在电话里对我们“倾诉”。 口述者:麦仔男20岁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男孩——一个小男孩,别人都说,这一眼就能从我的长相上认定。 她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叫小艾,那时候,我们两家都生活在南市区小东门。我们同岁,准确地说,她比我大一个月零三天。 我们那幢楼里住着7户人家,很拥挤,小艾的家就在我家斜对门,不开玩笑地说,从我家的床到小艾家的床,直线距离不超过7米。板壁的结构,夜深人静时说话声稍响一点,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从小我们一同进进出出,总被大人们开玩笑地讲,“侬看伊拉倒蛮有夫妻相噢!”从托儿所到幼儿园,再到小学、中学,我俩从没分开过。放假了,我们就光着脚从这扇门的门帘下奔到那家的床席上;开学了,就一大早用最原始的方法———手指敲打墙板,给对方“发信号”,然后结伴去学校。 我经常忘带书,可只要我往她们班级门口一站,不说一句话,她就会知道我要什么。有几次,我们只是相互看对方一眼,接下来冒出的话,都是一样的,好像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思想。 那时我个头小,她个头大。在我的潜意识中,童年的天真让我对她有种弟弟对姐姐般的依恋。我曾经天真地想过,她能像姐姐那样永远陪我! (电话那头,麦仔的声音显得稚嫩,可口气却有些老成,“只有在那样拥挤的居住空间里,才可能产生朦朦胧胧的感觉,”他开玩笑说:“等将来这点老房子全拆掉了,这些小孩搬进现在独门独户的新房子,就根本体会不到我们小时候的快乐了。) 晚会后的初恋 我的第一个“错误”在18岁时发生。 那年的我在一所区重点中学读高二,在同学的生日 Party 上,我认识了小乐。那晚我画了幅“圣斗士”带去送给同学,这个创意成了当天晚会的焦点。说实话,画是我冒着被老师查抄的危险,花了整整5堂课时间完成的———心血所至,我当然得意得很! 小乐显然是个动漫迷,话题一下子从动漫引伸开去,说到喜欢谁的画法,说到都去过黄浦区少年宫的动漫展———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两星期后,我对小乐说,你做我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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