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上午,刚好两人都有空,还是尽快把我的证明也开了吧。来到居委,还是只有一个人--不同的是,换了一个。「他们献血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刚想再问,人家因为搭理我们分神扎了手指,忙着找止血贴。抱着一丝内疚,我们退了出来。 男友受不住这刺激,也抽不出时间,所以不肯去了。当天下午我决定自个儿再去碰碰运气。居委原来人也不少,下午又有一副新面孔。这回主任检查卫生去了。真敬业,上午才献血,下午又得往外跑。居委阿姨提议我提前打个电话来问问主任什么时候在。不过至于会不会临时因事外出,她说很难讲--「人家是主任,我又不可以规定她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不在。」正确!这么低水平的问题,亏我问得出来! 父亲终于没能等到我名花有主的那天。 办完父亲的后事,和家人商量了一下,既然已经开始办手续了,我的婚事还是继续搞吧--反正,也说不清搞到猴年马月。 这天休息,我起了个大早,决定去居委守株待兔。来到居委,好兆头!里面坐了几个人办公人员,还站着几个来办事的居民。我看准了一个正在帮别人办计生证的小姐就凑了过去。那位小姐显然是没结过婚的(推断而已),因为她翻了翻我的未婚证,问:「你已经有未婚证了,还要开什么证明?你拿这个去民政局不就行了吗?」要是以前,我也会这么想--未婚证不就是证明我未婚吗?可是现在听她这么一说,我差点儿眼前一黑。看来今天又白来了!幸好上回那个年纪稍大的阿姨经验丰富,指正了她。小姐可能还有点担心,建议我下午再来。真不敢相信,接连遭受打击的我还能连哄带骗,总算拿到了一张表。 也许最近不流行结婚,居委的人都不清楚我下一步要去哪里办。下了楼梯,从字迹模糊的宣传栏上得知,拿了那份表,还要去街道法律事务所。去吧去吧,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可是我不知道法律事务所在哪儿啊。唉,还是去派出所问问。好象这些机构都集中在那附近。再说,有事找警察嘛,这是常识。 派出所的阿姨果然热心,毫不犹豫地把我指到法律事务所--的旧址去了。回头再问,阿姨有点忿忿不平:「我只知道它在那里!」生怕破坏了阿姨本来不错的心情,我小心翼翼地离开了这神圣之地。嘿,怎么就不懂问问114?只花了3毛钱,就拿到了电话和地址,越发觉得自己笨。光是笨就算了,还惹人家生气,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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