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是不明白现在的人为什么有婚不结偏要去同居,虽说一纸婚书确实不能为感情提供什么保障,但好歹有个名份嘛--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不过现在我有点动摇了…… 前段时间父亲病危,我与男友商量后,决定步入围城,好让他老人家了却心愿。 关于登记注册的曲折而且艰辛的历程,不少「过来人」已自告奋勇阐述了n次。我偏不信邪,坚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存。 根据「过来人」的经验,登记得双方到所在单位开证明。我是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企业信用程度为0,开证明要到居委才行。找了个星期五下午,我带齐户口簿、失业证、未婚证就往居委那里跑--看,多专业!说不准还能讨得人家龙颜大悦,大笔一挥呢。 居委里只有一位阿姨,等我说明了来意,有点不情愿地张嘴说了一句话(好端端一个安静的下午就被我这个不速之客扰乱了,生气也是应该的):「主任不在,星期一再来吧」。 出师未捷,只能怪自己冲动--谁叫自己不先问清楚呢?谨慎起见,最好还是了解一下居委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今天不算是「星期一至五」吗?「主任不在我有什么办法?」阿姨有些火了。说的也是,天要下雨,主任要外出,我这小女子要开证明又怎能碍着人家主任办正经事? 「那么请问开证明需要什么手续?」我努力堆出一个笑脸。这年头,结婚不需要父母之命,只要居委同意就行。「双方带齐户口簿、未婚证、失业证过来,男方的证明也要带来。」哦,居委一定是担心我未来夫君靠不住,所以得亲眼过目了才行。用心良苦! 好吧,那就先叫男友回单位开了他的证明再说。他开证明也不容易,申请表里除了了解我三代以外还要知道我的月收入。我填完了表后就把它藏好--我的月收入可是连家人都不知道的呢--还好,没A要我把存折密码也写上。半个月后男友拿到了证明,一脸沮丧地跟我说,本来想低调一点领了证就完事,现在可好,一开证明,全单位都把他列入「已婚人士」的队伍去了。「你可千万别在这时候说不要我啊,」他有几分无奈。至于他那帮酒肉同事,一想起来年可以多讨一封红包就笑得地动山摇的。没办法,他遇人不淑,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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