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不清究竟爱不爱那个女人,但达士还是决定跟那个女人过下去。因为他累了。因为他不太相信爱情。因为他觉得爱情那东西即便有,多半也是短暂和靠不住的。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刚从一场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说是失恋,不如说是一场无望的单相思!那女生叫燕子,是达士一哥们儿的准女友。长相也就那样儿,说不上好,也说不上赖。不过在达士心目中,那却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女——逮不住的总是大鱼,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几乎是全天下男人最为普遍的心理。达士先生自也不能例外。兼之爱情那玩艺儿本身就像一块没肉的骨头,而男人又普遍存在一种掠夺欲与占有感,这和两条狗儿争一块骨头是一个道理,不争,也许谁也不会觉得那块骨头有何稀罕,但一争,那骨头或者说那女人就显得弥足珍贵和重要了! 总之,达士先生如状疯魔的爱上了燕子。爱了,又觉得对不起哥们儿,很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所以也就不敢向燕子表白,每到了那女生面前,就变得言语木讷,惊慌失措,全无一点男子汉气概。 结局可想而知,燕子当然不会看上他。但燕子也没看上达士的哥们儿。她选择了另外一个男生。那是个比较勇敢比较了解女人心思,知道女人比较喜欢主动和具有攻击性的小白脸儿。达士只见过那小白脸一次。那次他送燕子上车回家,小白脸也去了。不但去了,而且还当着达士,当着很多人的面刮了一下燕子的鼻子。燕子就笑了,笑的很甜,明眸中闪现几抹异彩。看到那异彩,达士当即心里一寒,知道自己败了。于是咧了嘴哭似的一笑,道声祝福,勿勿离开。 也就是打那次之后,他模模糊糊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还是不懂女人,不够坏,把燕子看得太过尊贵神圣了。于是痛下决心,无论如何也得坏一次。 “一次,就一次,”达士当时就是那样想的。他想先在别的女人那儿练练,学会了坏,练出胆量之后,如果有机会,反过来再追燕子。因为他不服,觉得自己并不比那个小白脸儿差。另外,他这么做肯定也有报复燕子一下的意思。 也因此,男人扑起女人,多少才会有点虚张声势的意思。这一点,还请女同胞们多少给点同情和理解。不是我们天生胆儿小,实在是有法律这么一个东西给念着紧箍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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