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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娃可享受生育险补贴 重庆8月1日起实施


[ 2006-07-18 22:29:38 ]

  不论男女职工,企业都要为其购买生育保险;女性职工在产假期,不再从单位领取工资,而由生育保险基金来埋单,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作出上述规定。据市社保局介绍,我市将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  《办法》,预计在2年内,我市200万符合条件的职工将全部参保。 参保范围 为社会作贡献男职工也要参保   《办法》规定,我市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即我市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都被定为强制参保单位,它们不仅要每个月足额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还必须给男职工缴纳同样的生育保险费。据悉,即使是只有男职工的“光棍企业”也跑不脱,必须按照规定给男职工购买生育保险。   市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纯粹是为社会做贡献,主要原因一是人类的繁衍,需要全社会出力,还有就是为了保证妇女就业的公平。如果只要求企业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也许有企业为了减轻保费负担,只雇用男职工,女性的就业环境会更加恶劣。   据悉,参保男性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可以获得150元补贴。 收取比例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的0.7%   《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据悉,这个费率是市劳动保障局对64家单位近30万职工和50家医院调查统计后定下的,符合我市生育妇女基本的生活需求和医疗需要。   为了保障我市低收入女职工享受到生育保险,我市还出台制定了生育保险费最低保护标准: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对高收入职工,也出台了限制标准,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月平均工资300%,按照全市月平均工资300%计算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计算。据悉,生育保险费用是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的最大来源。   目前,全国其它地区生育保险费率在0.5%-1%之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为中等,云南省为1%、青岛市为0.9%、北京市为0.8%、福建省和湖南省为0.7%,成都市为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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