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去年至今年7月,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21件,共涉及23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42人。目前已有196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28人,开除公职11人。
据了解,这些案件多发生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表现为借采购收受供货商回扣、贪污私分公款、违反医德收受红包礼金、擅提药价非法牟利等八种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原副局长吴裕发在任宝安公明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采购美国GE牌CT机过程中,收受供货商40万元人民币;2002年5月采购GE牌C臂X光机时,再次收受供货商5万元人民币。
江门鹤山市雅瑶镇卫生院原院长张福林与副院长黄子明、陆国勤,将收取的雅瑶镇兆鞋厂医务室管理费不入账,以福利费、电话费补贴的名义私分。
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间,共私分管理费2.88万元。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陈德成、陈妙坚等6名医生,收受江苏济川制药有限公司驻珠海药商代表的好处费400-2000元后,在临床中使用该公司生产的“同笑”药品。
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卫生院原副院长沈维豪,在抗击“非典”的期间擅自提高“来苏水”等药品的价格,非法获利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