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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蝎毒康”顶风作案为何成了不倒翁


[ 2006-07-18 22:35:22 ]

   你听说过有哪种药的疗效做过法律公证吗?   一种名为“蝎毒康”的药品,就公开宣称是“全国惟一敢于通过法律公证疗效的药品”。这种产自河南省平顶山市畅神制药有限公司的所谓蝎毒新药,自称其“独有”成分对冠心病、脑血栓、脑动脉硬化等疾病及其后遗症效果“特别好”,并承诺“病人服用一个疗程,血液黏稠度不下降2个指标,畅神制药补偿您全部购药款”。   果真如此吗?带着疑问,本报记者通过多方调查,终于揭开了事件真相。   “新药”不过是新瓶装老酒   这“独一无二”的究竟是什么神药?记者来到郑州市某著名商场的一楼,“蝎毒康”摆放在显著位置———包装上赫然标着“国药准字B20020361”,每盒售价为155元。   记者依照买来的“蝎毒康”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数据库时,输入“蝎毒康”进行检索,显示无任何信息;当输入“国药准字B20020361”时,显示的信息却是“养肾活血酒”。记者拨通了畅神制药市场部曾女士的电话,她解释说两者其实是一种药,只是以前叫“畅神”,现在改名叫“蝎毒康”了。她承认变更药名还没得到有关部门批准。“2002年开始申请商标注册,现在还没有批准”。   “无论是“畅神”还是“蝎毒康”都是中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药不可能有两个名字。而且一个品种根本就不允许有两个包装,甚至一种产品有两种包装颜色都不允许,药品换名字、换包装必须备案。”   河南省药监局注册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药品所标注内容的行为,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无须送检即可认定为假、劣药的事实已构成。”   “疗效公证”是骗局   既然大肆宣称有“法律公证”为证,并以此为卖点招揽顾客,那么河南省公证处究竟是否为“蝎毒康”的疗效做过公证呢?   平顶山畅神制药有限公司辩称,其宣传品上只是说对“疗效承诺”进行了公证而非对“疗效”进行公证,“蝎毒康”只不过是以一个与疗效毫无关系的公证书在叫卖“公证见证疗效”,而这似是而非的文字陷阱究竟几人能看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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