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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食品市场短期内问题频发拷问监管体系


[ 2006-07-18 22:37:25 ]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一个令人意外的情况——当地卫生部门每年都会对姚家畈村的炒货进行抽查,但却次次合格。天王炒货厂姚老板也说,他加工瓜子、松子等炒货已经8年了,当地卫生部门每年都会到他厂里检查2-3次,但从来没有被检出过卫生不达标。他还向记者出具了检测结果单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   为何这么长时间内,相关部门均没能制止加工中使用片碱、焦亚硫酸钠、滑石粉的情况?仅靠发现一次,就“拉网式”大检查能解决问题吗?   食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在昨天的采访中,一些专家认为,在被曝光的“毒食品”后面,不否认存在地方政府不注重监管、没负起责任、只追求经济发展的因素。   省政府今年5月规定:一个地方发生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给当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那么,现在乃至将来,被曝光的“毒食品”究竟怎样追究责任?   怎样让造假者倾家荡产?   对“毒食品”多发问题,吕伟刚副处长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了解释。他认为,我们现在的违法成本太低了。老百姓发现问题食品,途径就是举报,然后等相关部门查,给厂家行政处罚。在这个过程中,老百姓得到的补偿很少,可以说基本上没有。而在国外,黑心厂家最怕的则是消费者的民事诉讼,有时可以让他们一下子就倾家荡产。   因此,吕伟刚表示,他们现在正往培育成熟的消费者方面努力。老百姓买到假产品,不仅可以举报,还可以民事诉讼,向厂家索赔。形成一个畅通的民事诉讼渠道,正是大家期待的。   如何填补质量标准空白?   此外,吕伟刚认为,在质量标准方面,地方和国家都存在很多空白点。比如上次出现的兰溪“燕窝”无营养事件,国家、地方都没有相关的质量标准,反而是企业自己有,但企业自己制订的标准怎么能作为检查的依据呢?即使有一些标准,也是分布于工商、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不仅乱(相互之间“打架”),而且落后(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变)。   应对之策   理顺监督+完善立法 健全全省监测体系   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处的张艳认为,从行业的角度来说,应对企业造假要靠行业自律,由企业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可以从原料到标准再到市场销售等,对企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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