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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吸34瓶工业氧出院后呼吸衰竭死亡(图)


[ 2006-07-18 23:18:20 ]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经铜川市耀州区药监局认定,华圣气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医用氧事实确凿,同时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属于假药。目前,当地药监部门正在对华圣气体有限公司涉嫌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深入发现·医院氧气瓶没贴合格证    岑溪市中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每天的住院病人在100位左右。按照《医用氧》标准规定,医用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同时还要标上“医用氧”字样,但记者查看了医院使用的50多个氧气瓶,发现只有两瓶标有“医用氧”字样。    按规定,医用氧出厂时应该贴上医用氧质量合格证。但医院的病房和走廊摆放的氧气瓶都没有贴合格证。记者看到,这些没有贴质量合格证的氧气瓶上也没有标明生产厂家,只标有“桂D和云”的字样。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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