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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担忧费用超支赶人出院医保病人成二等公民


[ 2006-07-18 21:46:19 ]

  医保病人沦为医院里的二等公民?   在“全民医保”成为改革大方向的讨论中,这样的说法似乎存在很大的悖论。“没保”者看病难、看病贵,为何连“有保”者也遭此待遇?   9月1日,广州某三甲医院医教部一位工作人员向市医保中心反映了这样一个事情:有一位老年患者住院两个多月,院方认为其病情已符合出院条件,但病人家属却一再执意不让其出院,认为医保报销费用还未超额,“赶都赶不走”,并表示:“定点医院之所以医保病人费用都超定额,是因为大量这样的病人存在。”   然而病人却认为:“对于医院来讲,当然更愿意收自费病人或病情较轻的病人,医保病人因为医保部门进行一系列的费用控制,一超支就让病人出院,病人得听任医院摆布——得重病的医保病人在医院里感觉好像是二等公民一样。”参保病人陈水平(化名)对记者说。   根据记者的了解,这样的情况并非孤立,而是在全国普遍存在。   是医院推诿还是医疗浪费?   对于上述情况,广州市医保中心助理调研员何继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目前我国实行第三方付费的医保制度下出现的一种阶段性现象。   所谓第三方付费,是指参保人将钱交与医保部门,医保部门与医院进行费用决算,医院负责给病人治病。目前,医保部门与医院之间的费用结算方式以平均定额结算方法为主。   以广州为例,市医保定点医院费用实行单元医疗费平均定额结算方法,主要是住院次均医疗费平均定额结算,即医保中心参照前两年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病人出院人数总量和实际发生费用总额之比,计算出次均医疗费,以此为基础确定各医院当年医保病人次均医疗费的定额标准,以期遏制定点医院医保费用的过快增长。   各地医保部门多以历史数据为主要参照进行统计,以此确定平均定额值,但这一数据有一定的局限性。   以广州为例,医保病人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院,这使医院难以预测新年度里病人人数、病种类别和病情程度,导致预定的定额会与实际需求产生差异。即使是合理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样可能与预测有差异,因此导致预算与实际发生额很难吻合,调控难度较大。   一旦超额,医院就忧虑超支部分医保中心不予拨付,出现有的医院不愿收医保病人或者将病人赶出院的情况,何继明认为,这实际上是医院对待医保费用控制的一种消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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