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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能“一卖了之”


[ 2006-07-18 21:55:02 ]

  对李楚源来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立不仅倡导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更保证了百姓的用药安全,但当前要在行业内推行这一机制还面临三大问题。   一、消费者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深,亟待普及教育。不少人认为,药品过期只是疗效减弱,用时加剂量就行了。根据我国药典,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会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品失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可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二、消费者对过期药品危害环境认识不足。白云山和黄在调查中发现,只要回收过期药品不是“以旧换新”,哪怕是采用部分现金券返回的形式,消费者都不太积极,有的甚至把过期药品随手就丢掉。   三、相关药品制造企业不积极。过期药品回收当前还只是个别企业的公司行为,没有法规约束,令其他企业动力不足。尽管在一些特殊的日子,有的企业会做类似的活动,但长期坚持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当然,这也和企业的经济实力有关。   让李楚源高兴的是,在这次“关注百姓用药安全”会议上,国家有关部门官员表示,白云山和黄倡导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当前正在调研推行这一回收机制。   “我们正在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进行调研,将来会出台有关规定,以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金国英处长在该次会议上提出,不久,“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有望成为行业新规。   尽管白云山和黄回收药品取得了一些社会效益,但李楚源也很清楚,仅靠“个别企业的力量毕竟势单力薄”,为此,他呼吁全行业参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惠及更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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