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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否认曾经说过全国牙防组不具法人资格


[ 2006-07-18 21:55:50 ]

  27日,朝阳区法院召集当事各方参加“庭审前会议”。卫生部提出,其不应作为被告,且卫生部没有说过牙防组不具有法人资格,并提出原告如果认为卫生部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而另一被告、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则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认证涉及到其产品的商业秘密。对此,李刚向法官提出,所谓“全国牙防组认证”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利益,更何况《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认证机构作成的检验报告必须要公开。对于两被告分别提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公开审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表示将在研究后另行决定。   而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陈江律师起诉牙防组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诉讼,“仍无新进展”。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有人士称,“北京的案子有结果后再作决定。”而此诉讼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也是难以确定全国牙防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相关报导:   卫生部被牙防组拖下水? 卫生部角色“悬疑”   北京部分牙膏包装抹掉牙防组字样 降价促销   全国牙防组正式回应“认证遭质疑”事件   全国牙防组京沪被诉 “权威认证”遭质疑   法学博士生状告全国牙防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   全国牙防组违规认证十余年 所得金额和用途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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