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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开庭被辞大学生起诉单位


[ 2006-07-18 21:56:20 ]

  杨某称,事情发生后,他和同样被查出有问题的同学一起到天津传染病医院详细咨询了传染病学专家,专家明确告诉他们,小三阳的结果只说明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检查正常即表示他们不是乙肝病人。此后,他又回到四川,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南地区最大的医院之一)检查并咨询了专家,得出的结论同样如此,即自己仅仅是“非活动性乙肝病毒携带状态”。专家称,这种情况只是不适合饮食和婴幼保健两种工作,传播方式也是血液、母婴和性途径,正常吃饭等生活、工作接触都不会传染。   “我几次三番找院领导说明上述情况,但是,他们依然明确表示拒绝恢复协议。”无奈和绝望中,杨某登录了全国最著名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向网友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没想到很快便引起了网友的热烈反响。杨某发现,很多人都有着和自己类似的受歧视经历,在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下,他决定用法律手段讨还尊严。   今年5月24日,杨某以用人单位违约为由将中铁研究院起诉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诉状中杨某认为,他并非乙型肝炎病人,身体状况符合被告单位设计工作的要求,但被告以原告的体检结果单方面将原告确定为乙型肝炎病人,拒绝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不得歧视病原携带者”的规定,违反了协议的有关规定,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继续履行合同、承担精神赔偿1元和其他损失2万余元。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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