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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瓶点滴壮汉离奇暴亡打针前没做试敏?


[ 2006-07-19 01:14:58 ]

  “一切都是按正规程序操作。”该诊所一名姓陈的负责人表示,苏到该诊所时高烧42.7℃,他们立刻对他用冰敷降温,让他吃退烧药,再给他打点滴。但对于医生判断苏到底得了何种病,使用了何种药物,是否在点滴前进行试敏,陈某表示,因为当时他并不在场,因此不知情。记者向其索问主治医生王伟的电话时,他表示无法提供。   随后记者来到该诊所,该诊所的大门已关闭,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大厅内,记者表示想进该诊所查看相关证件时被拒绝。附近居民表示,该门诊部是蔡边市场附近最大的一间诊所,平时门诊部都是24小时营业的,根本不会关门。   家属已要求法医鉴定   前日下午,记者致电死者妻子蓝忠妹。她表示,她的公婆闻讯后已从福建老家赶到番禺市桥,他们已提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要求对苏春全的尸体进行法医鉴定,并已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提交了书面的申诉材料。   番禺卫生监督所的区伟波称,由于事发后他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接到死者家属提交的申诉材料,因此当晚赶到医院时已向家属发放了医疗事故争议的相关工作指引材料。他表示,接到申诉材料后他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但一切的依据都取决于法医鉴定的最终结果。     由于双方协商无果,钟女士找到了成都发现律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9年来是否造成伤害、是否构成伤残,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李律师称,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案属于典型的医疗事故,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应当对其承担民事责任。下周,他将把金堂县三医院起诉至金堂县人民法院。诉讼期间,伤残等级鉴定——也意味着开腹取钳手术——将进行。就刘院长“还说不清钳子究竟是哪家医院做手术时留下来的”一说,李律师称,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钟女士是否到其它医院做过第二次手术,这需要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来举证。而钟女士则称自己将向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索赔50万元。

(本报记者 张欧 摄影 韩杰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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