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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将告别政府定价B超检查降至40元


[ 2006-07-19 01:16:29 ]

  经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大调整将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记者从昨天的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获悉,313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变化,其中降价的有222个项目,预计每年总体下调金额为2.85亿元。这是针对老百姓看病贵热点问题,广东省医疗体系做出的一次变局,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则涨了价。     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在2006年10月1日前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各地医疗机构在2007年1月1日前执行。   政府指导价赋予医院价格自主权   此次医疗服务价规范和调整方案,改变了全省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定价形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则实行市场调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说,以往无论何种性质的医院都一律执行政府定价,这一价格必须严格执行,不许上下浮动。而新的管理形式赋予了医院相应的价格自主权。政府指导价设定一个最高价格标准,非营利性医院可以在这一上限基础上调整价格,具体的下浮幅度不设限制。这有利于医疗机构通过压缩医疗服务成本,开展价格竞争,达到分流病人的目的。   222个项目价格下降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略有下降。在全国统一的3966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313个做出调整。降价222项,主要是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升价91项,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稳中有升。据测算,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61%,全省按此幅度调整,总体下调金额为2.85亿元。其中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下调金额6000万元。   为方便患者知情,按规定,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将主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在显眼位置公示。   手术价格打包防治分解收费   一次性医用耗材最多加收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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