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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价格调整方案出台总费用减少2.85亿元


[ 2006-07-19 01:16:37 ]

  2006年6月23日早,经反复修改的“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总体降价2.61%   本报今天上午11时消息记者赵燕华、廖怀凌,通讯员符信、高诒茜报道:经过反复修改的“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方案”通过了省政府批准,今天上午正式出台。313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将进行调整,其中有222项调低,新方案可令医疗服务价格下调2.61%,每年总费用减少2.85亿元。   当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公布这一方案。此次公布的方案,是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在充分听取价格听证会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后报经省政府批准的方案。此次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有以下内容:   ———改变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定价形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统一执行方案中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为基础,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结构性调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并略有下降”的原则,对313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占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总量的7.89%。其中调低价格的主要是大型检查设备的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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