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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格未触根本医药分离才是治本之策


[ 2006-07-19 01:16:49 ]

  5月31日,国家8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向高烧不退的药价亮出“八道金牌”。   如果单纯从药品价格管理角度看,此番推出的“国八条”既有针对性,又有严厉性。比如,明确了政府定价范围药品的限价幅度,将县及县以上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加强了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同时,通过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等等。   然而,如果放眼整个医药产业链便会发现,“国八条”仍停留在“就价格谈价格”层面,未触及到“以药养医”体制。经验表明,面对高烧不退的药品价格,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开出降价药方,结果却收效甚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药方”未彻底解决“以药养医”这一体制顽疾。   表面上看,药价虚高似乎是流通环节惹的祸,其实,“以药养医”体制才是导致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   “以药养医”体制使医院产生追求药品价格上扬的内在冲动。据《2006年医疗卫生绿皮书》透露,“目前大医院药品收入平均约占医院总收入的50%至60%,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这一数字已高达80%至85%”。本应以医术生存的医院,却“驱本逐末”以卖药为生。在利益驱动下,医院和医生成为药品价格上涨的既得利益者和推波助澜者。有一句经典的话这样说道:“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蠢蠢欲动了;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就忘乎所以了;而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那么上绞刑架的事都干得出来。”可见,利益驱动是最大的驱动。在利益驱动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前不久发生的“哈尔滨天价费用事件”就是一例。   “以药养医”体制让医院埋下了追求高额利润的“恶种”,而医疗市场的特殊性,为“恶种”提供了孳生蔓延的“空气和土壤”。   在医疗市场,医患之间几乎不存在价格博弈,这将使医院在敛取高额利润时更加隐蔽。比如,一个人得的病有多重、适合吃什么药、治病的合理价格等关键信息,完全掌握在医院或医生手中,患者只是被动接受者,根本无法参与博弈。医疗市场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医院或医生可以在“15%的加价率”上大做文章,通过多开药、开贵药的办法,明目张胆且“合理合法”地赚取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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