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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暴利无数人一夜暴富折射监管漏洞


[ 2006-07-19 01:16:58 ]

  医疗器械的暴利问题开始频频见诸媒体。郑州晚报报道,一个小作坊生产的人工钢板——用于固定关节,成本10元,出厂价20元,卖到患者身上时超过1000元。从一个万元人工骨关节手术中,医生拿到的回扣为4500元。   “左手是药品,右手是器械”,两者是医生的基本工具。医疗器械在医院的使用之广,远远超出人们的常识——就注册性质而言,酒精棉球、检验用试剂、一次性注射器等也属于器械,还包括避孕套。著名打假医生陈晓兰对此一言蔽之:“正常工作的医院里,将医务人员撤出,把药房门锁上,那么除去办公用品,剩下的全是器械。”   但人们对医疗器械的关注,远远弱于药品。很少人看到,在对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人人喊打的时候,围绕着医疗器械却形成了另一条利益链。   从“以药养医”到“以械养医”   2005年,本报曾经以《一个临终病人的治疗清单》为题,报道了上海老人张印月住院三天发生的医疗费用。张印月住院期间药品费是5591.46元,与医疗器械相关(含检查与部分治疗费)的费用是2827.16元。   表面上药费多于器械费用,但问题是:药品在医院的利润率为15%,医疗器械的利润率通常却达到80%——这是业内公认的规则。这是诠释目前医院利润结构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它告诉人们:在“以药养医”备受指责的情况下,医院已经成功实现了利润分流——“以药养医”变成了“以械养医”。   医院对“结构比”态度的变化是这种改变的一个佐证。药费高一度被认为是“看病贵”的主要问题,在上海,政府为改变 “以药养医”局面,曾强制规定:药费在病人的治疗费总支出中不能超过40%——医院称之“结构比”。相应地,医院也根据这一要求给医生下达指标。刚开始时,医院和医生对此都暗暗叫苦,这样无疑是给医院“断奶”,医生的“好处”也少了很多。然而情况很快发生了改变,随着器械营利渠道的开拓,强制性的“结构比”变成了医院的自觉行为——多用药是企业赚钱,多用器械却是为“医院”和医生自己赚钱。   新品“应时而生” 收费“因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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