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司法诉讼对患者而言也未必是最佳选择。其一,收集证据难。尽管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必须掌握足够的证据才能提起诉讼并占据主动。但是,医院掌握着更详尽的证据,并且有机会篡改病历,患者常被置于不利地位。其二,鉴定的公正问题。负责医疗纠纷鉴定的机构,大多与医疗机构之间联系密切,难以保障鉴定的公正与客观。其三,维权赔偿低。目前,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既低于国家赔偿,也低于一般的民事赔偿。比如,造成患者残疾的,医疗机构仅需赔偿患者3年的当地平均生活费,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要赔偿10至20倍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综上,不难看出,医德的下降和正常途径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获取赔偿低,是导致暴力索赔成为职业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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