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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含血友病)有了“住院互助金”


[ 2006-07-20 01:36:41 ]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应每学年度交纳费用。每学年度起止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每个学年度交纳费用的金额,需结合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整,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经测算、论证予以确定。根据测算,目前暂定每人每学年度缴费50元人民币。   如何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北京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瑞苓介绍说,中小学生、入托的婴幼儿可在学校或托幼园所集中交纳;散居的儿童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交纳。   北京市户籍出生满一个月散居婴幼儿家长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底前,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办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缴费手续。没有集中交纳互助金的学生、婴幼儿家长可以于每年9月底前到指定银行的储蓄网点缴费。   互助金报销住院费用的范围   住院医疗费用指每次住院期间发生的参照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以及互助金所补充规定的少儿住院可以支付的费用。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   费用报销比例   中小学生、婴幼儿因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由家长自理,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下列规定分级距支付。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支付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支付80%;1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在每一学年度内,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最高额为每名中小学生、婴幼儿8万元。   如何领取互助金应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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