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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心脏瓣膜病人在发生大出血时停用华法令是安全的


[ 2006-07-20 01:45:46 ]


美国底特律St. John 医学中心的Howard S. Rosman 博士等在2001年2月的《胸腔》(Chest)杂志上发表文章,认为人工心脏瓣膜病人在因大出血而住院治疗期间停止抗凝治疗是安全的。他们回顾了1990-1997年间因大出血住院的28名人工心脏瓣膜病人的资料,其中胃肠道或腹膜后出血25例,颅内出血2例,硬膜下血肿1例。全部病人在入院后立即停止了华法令治疗,5名病人使用了维生素K,7名病人输了新鲜冷冻血浆以逆转先前进行的抗凝治疗。4名病人在住院期间死亡,22名病人出院时重新开始抗凝治疗。

停用华法令期间(平均15天),这些病人没有发生血栓性并发症。随后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连续观察,发现19名继续使用华法令的病人中,有10人再次发生胃肠道出血。

作者认为,虽然通过他们的小样本研究还不能确定停用华法令的安全期限,但看来停药2周左右尚不致引起血栓性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