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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精神分裂症


[ 2006-07-20 15:18:06 ]

[概述] 精神分裂症是以基本个性改变,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本病的病因未阐明。多在青壮年起病,病程迁延,缓慢进展,有发展为衰退的可能。要早发现早治疗。早期治疗效果好,若慢性化则疗效差。 [症状体症] 1.思维松弛、破裂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病理性象征性思维及语词新作。 2.情感淡漠、情感不协调及情感倒错。 3.意志活动减退、缺乏,表现为活动减少,缺乏主动性,孤僻、被动;甚至意向倒错。 4.妄想:被害妄想、关系妄想、被洞悉感、影响妄想、钟情妄想及被控制感等。 5.幻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等。 6.感知综合障碍。 7.紧张综合征。 [诊断依据] 1.具有较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障碍,情感不协调、平淡及意志活动缺乏症状。 2.病程有缓慢发展迁延的趋势。 3.无特殊阳性体征,绝大多数病人没有意识及智慧障碍。 [治疗原则] 1.早发现,早治疗。 2.以抗精神病药治疗为主,辅以电休克,中医中药治疗。 3.恢复期给予心理解释及支援治疗,改变病态认知。 4.提高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 [疗效评价] 1.近愈: (1)精神症状完全消失; (2)自知力恢复良好,能批判病中表现的症状; (3)能适应现实生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症状缓解后,经3-4周观察,无复发迹象及并发症。 2.好转: (1)主要精神症状消失; (2)自知力部分恢复; (3)虽仍残留轻度性格改变或某些听幻觉,但不影响适应现实生活的能力。 3.未愈: (1)精神症状基本无改变; (2)仍无自知力; (3)不能适应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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