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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 2006-07-26 16:06:02 ]


  由于误服或其他原因(如自杀),吞服过量的巴比妥类药物即会引起急性中毒。
  巴比妥盐类按其作用时间长短可分为四类:
  l、长效类如巴比妥,苯巴比妥。
  2、中效类如异戊巴比妥。
  3、短效类如司可巴比妥。
  4、超短效类如硫喷妥纳。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毒量和致死量依药物作用的快慢,维持时间的长短及机体耐受性而异。
  一般一次食入此类药物的5~6倍催眠剂量,即会引起急性中毒,当实际吸收的药量超过其本身的治疗量的15倍时,即可危及生命。
  ◆中毒表现
轻度中毒:口服2~5倍催眠剂量,患者入睡,但呼之能醒,醒时表现反应迟钝,言语不清,有判断及定向力等轻度意识障碍。
  中度中毒:吞服催眠剂量5~10倍时,患者出现沉睡或进入浅昏迷状态,强刺激可唤醒,但不能言语,旋即昏睡,呼吸浅漫,眼球可有震颤。
  重度中毒:吞服催眠剂量10~20倍时,患者表现昏迷,反射消失,瞳孔缩小或散大,呼吸浅慢,有时呈现陈一施氏呼吸,脉搏细速,血压下降,如不及时抢救,最后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急救措施
  口服中毒者尽快洗胃,用温开水或盐水洗胃,对服药量大者虽然超过4~6小时仍可进行洗胃。洗胃要彻底,活性炭可反复由鼻饲灌入。立即吸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人工呼吸。
  导泻可用20%甘露醇250~500ml经胃管内注入(禁用硫酸镁,镁离子吸收后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对巴比妥盐类中毒患者抢救重点在于维持呼吸、循环和泌尿系统功能。
  凡遇有严重中毒者,经简单处理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实行进一步抢救,如利尿,透析疗法。必要时考虑使用苏醒剂或中枢兴奋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