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标药品定价办法将发生重要改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将从明天起实施,该办法将促使药品招标采购更加规范化,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进一步降低。
根据该办法,原来由物价部门采取的“倒扣作价”将改革为医疗机构直接“顺加作价”,即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差价率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程序更简便、透明度也更高。具体的作价公式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差价率)。医疗机构根据该公式自主核定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后,报给物价部门备案。
据介绍,不同的中标药品,中标价越低的差价率越高,中标价越高的差价率越低,即“高价值低差率,低价值高差率”,例如,单个品种中标价在10元以下的药品,差价率为38%,而单个品种中标价在500元以上的药品,差价率仅为18%。物价部门称,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多使用价格便宜的药品,不至于因为流转费用过高、利润过少而摒弃低价药,最终目的仍是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此前江苏省物价局对省直属11家医疗机构现行中标药品价格调查显示,采用新的作价办法后,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平均再降10%以上。
同时,医疗机构的负担也有所减轻。招标文件费每份(套)最高不得超过150元;除招标文件费和代理服务费外,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任何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服务费用。附:中标药品差价率表
单个品种中标价差价率
10元以下38%
10.01-50元30%
50.01-100元25%
100.01-500元22%
500元以上18%